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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东团发〔2019〕7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9-07-19 16:37:11

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基层团委:

近期,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团粤发〔2019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团市委机关干部讲党团课任务。1)团市委机关专职团干每人至少兼任一所大学或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团校指导老师或挂点一个学生团支部、青马班集体等,每学期至少到大中学校团校课堂或到挂点学生团支部讲授一次党团课;(2)团市委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在各级各类团干和青年骨干培训班上讲授一次党团课;(3)团市委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

(二)镇街团干部讲党团课任务。1)各镇街团委书记、副书记每年至少在各级各类团干和青年骨干培训班上讲授一次党团课;(2)各镇街团委书记、副书记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

(三)高校团干部讲党团课任务。1)各高校团委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在各级各类团干和青年骨干培训班上讲授一次党团课;(2)各高校团委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

(四)厂局团干部讲党团课任务。1)各厂局团委的专职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在各级各类团干和青年骨干培训班上讲授一次党团课;(2)各厂局团委的专职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

二、工作要求

(一)不能把团干部在各类工作会议和活动的讲话等同于讲授党团课,不能以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替代说理答疑释惑。除了在活动和调研中面向基层团员青年讲授的微党团课外,其他的党团课每次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45分钟,并制作PPT,每次党团课覆盖的团员青年一般不少于50人。

(二)团干部每次讲授党团课后,向参会人员发放填写《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质量评估表》,收集后与授课资料一同归档。要把授课情况和效果作为评价团干部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团干部和所在团组织履行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团干部青年群众工作能力成效的重要指标。

(三)团干讲党团课情况要作为全市专职团干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详细报告授课次数、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和成效等。全市各级团组织向团市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应报告本地区本单位专职团干部讲授党团课的基本情况,每年11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亮点报送至团市委办公室(邮箱:dgyouth@126.com,联系人:李诗韵,联系方式:22222832)。

(四)团干讲党团课要以视频形式拍摄记录,各基层团委每年11月底前须推选出不少于1个优秀视频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2219564@163.com,联系人:邝丽娇,联系方式:22228086)。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团粤发〔2019〕5号)

2.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质量评估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


文件下载:关于转发《广东共青团团干讲党团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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