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青年门户网,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东莞青少年网 > 文件库 >
关于做好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东团联发〔2005〕2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5-03-04 04:26:0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委班子建设,增强学校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市学校团工作的全面发展,贯彻落实《共青团东莞市委关于全面实施“重镇强村、活支兴团”战略,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的决定》的要求,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在3-5月开展全市学校团委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东莞市委关于全面实施“重镇强村、活支兴团”战略,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的决定》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着眼长远为重点,进一步发扬团内民主,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选拔到团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坚强的学校团干部队伍,为全面实施“重镇强村、活支兴团”战略,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代四有新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学校团委领导班子职数配备和任职年龄文化专业结构

    (一)职数配备。学校团委一般设9—11名委员,规模大的可设1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团委的领导班子中要配备3名青年优秀教师(当中要有1名女团干),其中1名担任团委书记,1名担任团委副书记(有少先队组织的兼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名担任团委委员(兼任教工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会指导老师)。另外,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二)年龄结构。学校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30周岁,副书记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8周岁,委员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周岁。

    (三)素质要求。教师团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团工作,立志为青少年教育贡献青春;熟悉团的业务,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具有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二年以上教育工作实践,身体健康。学生团干部应为品学兼优,在学生团员中有较高威信,并且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组织能力。

    三、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

    要以这次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多渠道、全方位选拔优秀青年人才,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热爱党团事业的优秀青年、党团员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要特别注意选好配强团的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配强团委书记。要继续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加大优秀女团干的选拔培养力度,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团委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要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原则。教师团干部的选拔要以召开民主推荐会、民意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把团员青年意愿作为选配教师团干部的重要依据。学生团干部的选拔可采用竞争上岗的形式进行,以班、级、校三级制,逐级筛选。

    学校团委正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应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团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征得团市委同意后,由学校党组织提名,并办理有关手续。市直属学校团委正副书记候选人的考察工作,由学校党组织会同团市委进行。镇区学校团委正副书记候选人的考察工作,由学校党组织会同镇区团委进行。因各种原因调离团工作岗位要及时补充。

    四、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名额。学校团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团代会代表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委根据所辖团员人数和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二)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把好代表的政治素质关。代表必须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团员学生拥护、信任,具有一定议事能力,能够代表和反映团员青年意愿的共青团员。

    (三)代表的选举。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各班团支部团员大会选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候选人由各班团支部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班团支部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05年4月底前完成。凡于2003年3月1日前换届的学校团委,必须进行集中统一换届。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学校团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充分发挥现届团委班子的作用,做到依章、依规办事。要深入调查研究,通盘考虑,把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筹备好,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及早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这次全市团组织按期集中换届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学校共青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前规划,及早部署。各学校团委要在3月25日前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报请学校党组织和团市委批准后,抓紧做好实施工作。

    (三)要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维护广大团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严肃组织纪律,大力弘扬正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

    (四)要切实解决好团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根据《团市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东团联[2002]8号)文件的精神,切实解决好基层团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完全中学、高(职)中要配备团的专职干部一名,初级中学配备团的兼职干部一名。团的专职干部应列入学校行政编制。学校团委正、副书记在任职期间要按学校中层干部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要做好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学校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团干部是学校党的干部队伍的一部分,团干部转岗顺畅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青年工作和团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共青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切实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成才。

 

(此件发至各镇区团委、宣传科教办,学校党组织、团委。)

来源: 编辑:管理员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备案号:粤ICP备11103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