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青年门户网,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东莞青少年网 > 文件库 >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基层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东团通〔2004〕8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4-03-26 04:31:00

各基层团委:

今年是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为弘扬五四精神,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格局、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实施“重镇强村、活支兴团”战略,推动我市团工作的新发展,团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基层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组织评选条件

1、全市各镇区、厂局、市属学校团委属下的基层团组织,包括二级团委、团总支部、团支部。

2、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和社会各界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3、团的班子是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好班子,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能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格局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做到发展有思路、项目有特色、工作有成效。

5、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意识教育、团员先进性教育、“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

(二)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条件

1、截止200312月,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各行各业的专职或兼职团干部,重点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新经济组织的基层团干部。

2、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3、工作勤奋,成绩突出。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截至200312月,入团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

2、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3、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务实,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

1、先进基层团组织的评选,由各镇区、厂局、学校团委推荐候选单位,经组织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后,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417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经团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团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申报材料要体现该团组织工作特色,能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由镇区、厂局、学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按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确实优秀的人选,可考虑增加推荐名额。各基层团委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于417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经团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团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

3、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基层团委根据评选条件,按本单位团员总数的4‰确定申报人选,并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于417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经团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团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学校和公安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将另行表彰。

三、几点要求

1、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要进行严格审核,对拟申报的基层团组织要进行实地考察,集体讨论决定,好中择优,确保推荐质量。

2、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在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注意考虑各界别、各行业的代表性。各镇区团委在申报优秀团干部人选中,要考虑社区、新经济组织的团干部人选。

3、要考虑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推荐评选工作要与本单位团工作结合起来,优先推荐在当地团工作方面成效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

4、要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对重点镇、重点村建设的一次大促进,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

来源: 编辑:管理员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备案号:粤ICP备11103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