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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的通知(东团联通〔2004〕2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4-02-24 05:36:00

各镇区团委、宣传科教办,各学校团委:

今年是纪念东莞建团80周年,也是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为东莞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生态绿城、文化新城奉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评选20032004学年度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团员

1、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等方面起模范作用。

2、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帮助他人,操行评定优秀。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凡是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校和团内处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不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评选要求。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

4、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优良。

5、担任共青团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并且工作上有较大的成效。

二、评选办法

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由学校团组织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各镇区团委汇总后,于312日前上报团市委学校部,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几点要求

1、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2、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3、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实行候选人“公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营造“评先学先争先”的良好氛围。

4、为配合做好今年高考的报考工作,请于224前以镇区团委和市属学校团委为单位,汇总普高、职高类应届毕业的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团市委学校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源: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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