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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足顶层设计·出台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1-10-10 15:06:59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切实提高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认识。党建带团建是党加强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一条基本经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始终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坚持从思想、组织、干部、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效途径,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发生深刻变化,对青年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了很大影响,青年身上呈现出许多具有鲜明时代烙印的新特点,青年的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给青年工作和团的建设带来了新情况、新课题,这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赢得青年就是赢得未来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为党的队伍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是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

2.准确把握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带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带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切实履行团的根本职责,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为我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带团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

3.从优选拔配备团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到团干部队伍,把团干部配备和党组织优化班子结构、储备后备干部及选拔年轻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竞争性选拔团干部的力度,各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高校团委正、副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班子成员中30周岁以下的干部要有1名,女干部要有1名;县级团委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班子成员中25周岁左右的干部要有1名,女干部要有1名;广州、深圳市辖区团委新任职班子成员不超过33周岁,28周岁左右的至少有1名;省、市、县级团委机关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分别为37、34和32周岁。市级以上团委新进干部、县级团委新任职班子成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健全团干部协管机制,完善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各级党委在任免同级团委正、副书记时,须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并邀请上一级团组织参加考察。乡镇、街道要配备专职团委书记,具备条件的要参加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在职期间享受相应待遇。村、社区团组织书记要按程序进入两委班子。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业致富人才等优秀青年中选拔基层团干部,特别要选好配强基层团委书记。落实团干部相关待遇,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团委书记享受同级党政中层待遇。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和监督等制度。

4.加强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团干部的群众观、幸福观教育,指导推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扎实开展“两进三同”(走进基层、走进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帮助团的领导干部养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作风,查实情、说实话、干实事的作风,不求名、不计利、不争官的作风。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大力加强团干部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负责培训市、县(市、区)、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团委书记,地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负责培训市直机关、“两新”组织、乡镇、街道和中等学校团委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每年至少举办1期村、社区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倡导开展团员读书等活动,深化“学习型”团组织建设。加大对团支部书记的培训、指导、评优、宣传和推荐使用力度,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强化团干部的培养锻炼。党组织要根据青年干部成长的特点和规律,采取交流轮岗、任职挂职等方式,把团干部放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加强锻炼和考验,原则上县(市、区)级以上团委班子成员至少一半以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有计划安排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团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重视做好团干部转岗工作,对于接近或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专职团干部,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举荐,党组织要适时安排转岗。

三、带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6.强化基层基础。在农村,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按照规定换届,要把健全乡镇、村级团组织作为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创新农村团组织建设模式,加强农村行业协会团建,以建设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为平台,打造服务青年的有效载体,承接政府、市场资源,强化农村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在城市,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实现党团同步共建,推行党团工作一体化模式。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先建立团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实现团组织的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不能撤并团组织,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设置和独立运作,加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中职中专学校团的建设,探索楼宇建团、网络建团、社团建团等覆盖模式,实现团的组织全覆盖。要巩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联合建团、跨部门、跨区域建团不断创新团建模式。注重对网络虚拟青年社团的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网络建团的有效载体。

7.创新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促进乡镇、街道团组织增强工作力量,拓宽联系青年的渠道,丰富工作资源、载体和内容,鼓励和支持基层团组织创新设置方式和运作模式。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专兼职结合、编制内外结合原则,吸收优秀党团员进入乡镇、街道团委,选配编制外团委副书记,调整、充实、优化乡镇、街道团委的力量和结构。其中,乡镇团委成员重点从乡镇公职人员、大学生村官、优秀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民营企业负责人中的优秀青年党团员中选拔;街道团委成员重点从街道公职人员、优秀青年工人、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社团负责人中的优秀青年党团员中选拔。乡镇、街道团委成员总人数一般为9-21人,原则上非公职人员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8.实现资源共享。党组织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给予最大支持,共享师资、场地、教材、资金等资源。社区党员工作室等党的工作和活动阵地要加挂团组织的牌子,向团员青年开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要为团组织开展活动开设窗口、提供支持,满足团员青年学习需求。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加强网络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帮助拓展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空间。

9.强化作用发挥。党组织要经常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搭平台,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团组织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第一线建功立业,在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特别是在危急时刻、重大任务中,组织青年突击队、抢险队、志愿者等,冲锋在前、拼搏奉献。

四、带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基层党建带团建良好局面

10.强化思想引领。各级党组织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对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给予切实指导和帮助,支持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在大学生、新生代农民工、青年公务员、青年企业家和农村青年等群体中培养党的事业可靠接班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委负责同志每年要为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参加一次团的思想性、政治性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善于运用网络、手机、微博、视频等新媒体教育引导青年。要充分发挥“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青年文明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组织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更广大的青年群体争当先进。

11.创新活动载体。各级党团组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到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打造创先争优的新路径、新载体,特别是要在推动新生代农民工骨干培养发展计划、投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专项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等“八大幸福行动”上积极作为。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鼓励引导作用,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促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12.服务社会建设。各级党团组织要在激发党团员在社会建设中创先争优的热情,强化社会建设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团组织要通过积极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强化流动青年人口的服务管理。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以地籍乡情为纽带的党(团)组织,依托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关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扎实推进驻粤团组织建设,强化对流动青年的组织化梳理,积极引导外来青年更好地融入第二故乡。注重发挥“两新”组织中团组织服务青年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社会建设知识培训,重点培训社会民生、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群众工作、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和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升基层党团员干部的社会建设能力。

五、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

13.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应吸纳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并把基层党建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负责同志每年要定期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党委领导干部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要树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4.落实团组织书记列席党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县级和县级以下团委书记,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15.建立保障和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安排一定额度的党费,由共青团组织用于开展“推优”工作、青年骨干教育培训和基层团组织建设。地方财政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党建带团建工作。建立考核制度,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由上一级党组织牵头团组织定期组织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团建工作考核不达标的,该级党组织原则上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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