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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扩大会议召开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3-10-31 17:01:43

    10月30日下午,东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扩大会议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一楼会议厅召开。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姚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杨天泰,团市委书记、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张永艳出席了会议,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各镇(街道、园区)分管综治、团委工作的领导及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团委书记,共约1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主持。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我市预防专项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基层学习中央、省预防专项组有关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期调研工作,研究本系统本单位下一阶段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最终形成《“阳光行动——东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6年)》在专项组扩大会议上印发。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姚康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我市被确定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工作城市以来,依托综治平台、创新工作举措、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帮扶体系,形成了治安网格化管理、“莞香花”岗位化专业化帮教服务等一系列创新项目和特色品牌,在服务管理重点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对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他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到做好预防工作,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平安东莞的内在要求;二是抓住重心,进一步明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帮教能力、创新能力;正确处理惩罚与教育的关系、各司其职与齐抓共管的关系、净化环境与满足需求的关系、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的关系;重点关注“五类群体”,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三是统筹推进,进一步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统筹推进,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强大合力。

    团市委书记、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张永艳同志,就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部门、镇街和园区严格按照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十个“一”工作目标,分四个阶段全面铺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二是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科学共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三是根据“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帮扶和关爱方式,建立完善教育矫治机制、教育管理机制、关爱帮扶机制;四是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探索社会教育的有效途径、创新媒体教育的方式方法。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杨天泰同志要求,全市各级综治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围绕“三个强化”,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围绕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整体效能,围绕强化督导检查、提升监管水平,围绕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作为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代表,分别做了发言,介绍了本系统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阳光行动——东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是在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创建平安东莞的大背景下,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而部署实施的。该工程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将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对“五类”重点青年群体开展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来源:团市委组织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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