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选举产生第二届团委
共青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经中院机关党委和团市委批准,2017年8月25日,共青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共青团东莞市委副书记张燕华同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邝子球同志,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尹振宇同志等出席会议,两级法院135名团员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
邝子球副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向大会致开幕词,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勉励新一届团委继续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结带领两级法院青年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现代法院”而努力奋斗,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奉献青春和才华。
张燕华副书记充分肯定了中院第一届团委的工作,并对新一届团委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在青少年思想引领上取得新成效;二是要在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中创造新业绩;三是要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中谋求新作为;四是要在从严治团方面实现新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共青团东莞中院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选举邓晓畅、廖志明、蔡裕权、刘冠宏、石纯子、李枫、叶栩婷、梁艳菲、胡运科、李婷婷、蒋航等11名同志为共青团东莞中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随后,共青团东莞中院第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邓晓畅为书记,廖志明、蔡裕权为副书记。新当选团委书记邓晓畅同志代表第二届团委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新当选团委书记邓晓畅同志作表态发言
闭幕式上,尹振宇主任致辞,对新当选的团委委员表示祝贺,并对新一届团委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决贯彻党组决策部署,为审判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二是要关心爱护青年干警的成长进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大关爱干警工作力度;三是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保障能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