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团委、各线下服务站:
为建立健全东莞“青年之声”平台直接联系、服务青年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升平台的实质活跃度和综合影响力指数,团市委决定进一步推动东莞“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青年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36号),《关于广东“青年之声”地市平台影响力指数(QII v2.0)算法调整的说明》等文件要求,东莞“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将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
1.完善组织用户建设。要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推广“青年之声”平台,着重以特色服务、专业帮助和优质活动吸引广大青年成为平台用户,进一步提升用户的移动端绑定率和活跃度。2017年底,全市公众用户注册总目标不少于8万人,各镇街着重提高移动端绑定用户数,移动端绑定用户比例不低于50%,并依据人口系数完成相应目标。10-12月期间,每个组织用户确保每月更新天数不低于20天。
2.提升组织用户活跃度。根据最新的QII指数,取消了对原有的“团组织参与回答的问题数”的考核,调整了“有效提问量指数”、“回答量指数”、“话题参与度指数”和“专家参与回答指数”的权重,四个指数权重调整为2%。要求各镇街团委进一步提升有效访问量、有效提问量、回答量、话题参与度、专家参与回答问题数等指标,不断物色行业专家加入专家联盟,积极回答问题。10-12月期间,每个组织用户至少发展2名专家,并确保保持组织用户的活跃度。
3.加强工作结合度。根据最新QII指数,工作结合分值所占权重由此前的27%上调至40%,工作结合分值权重大幅提高。各镇街团委要将各类竞技竞赛、联谊交友、主题活动、抢票福利等贴合青年人需求,吸引青年参与的活动及项目在“找活动”发布,以线上话题互动及线下活动开展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平台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发布的活动须有用户报名参与,且在活动结束后上传照片,该活动方可计入指数测算范围。10-12月期间,要求每个镇街每月发布不少于2个线下活动,2个线上互动话题讨论,并确保活动报名、签到、评价、打分等各环节的落实。
4.新增青年之家建设指标。新增“青年之家活动开展情况”考核指标,具体为青年之家的建设数量、活动发布数、报名数、评论数及总评分等。要求各站点管理员应及时查看、审核、介入、完结线下服务,跟进服务进度,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积极引导、鼓励申请者对线下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10-12月期间,每个镇街团委新增至少1个青年之家(如入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在册的每个线下服务站每月发布不少于1个除志愿服务外的活动,并确保活动报名、签到、评价、打分等各环节的落实。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方式。要充分认识到“青年之声”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青年之声”作为共青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作为落实四维工作格局的关键举措,主动转变以往行政化的思维和工作模式,积极树立全团工作“一盘棋”和互联互通的思维,主动盘活全团各部门工作和资源,用足用好“青年之声”平台,有目标、有重点、有期限地开展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强化传播意识,做实社会宣传,加大“青年之声”宣传推广力度,让全社会感受到共青团与时俱进建网、占网、用网的新形象。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地铁、公交、户外大型广告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推广东莞“青年之声”平台。注重以优质活动和服务促进宣传推广,以宣传推广倒逼活动和服务品质提升。
3.积极整合资源,实现四个融合。积极联动市镇两级,整合团内团外优质资源,主动融入镇街大型活动,盘活青年交友、就业创业、新媒体等工作,实现多类型、多部门工作的互惠共赢。加强与青企协、青联等青年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公益慈善、创业投资等领域专业机构合作,助推“青年之声”实现四个融合。
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是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体现,是全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团市委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根据“青年之声”平台影响力指数(QII指数),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和综合评价,并对评估结果实行周报及月报,其中月报报送各镇街团委书记。10月下旬,团市委将分3个片区对各镇街的“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各镇街团委、各市一级线下服务站请于10月23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3)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
联系人:邝丽娇、邓杓均,联系电话:22228086,电子邮箱:2219564@163.com。
附件:1.2017年10-12月镇街“青年之声”工作指标
2.“青年之声”工作督导片区会规划表
3.“青年之声”工作督导片区会参会回执
关于进一步推动东莞“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