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团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团市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发动基层团组织申报,仔细审核基层申报材料,现将拟推荐的集体(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2日。其中,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推荐对象3个、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推荐对象5个、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6个、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3个。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团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联系电话:0769-22299907、0769-2211472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6号
附件:关于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对象的公示.pdf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