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18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青年文明号
关于命名2018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根据《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交流评议、社会公示,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新命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等26个集体为2018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不断取得新的工作业绩。各级团组织要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努力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和全面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8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号名单
东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员会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代章)
2019年11月18日